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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13年度反性/別暴力微電影競賽活動實施計畫

       桃園市113年度反性/別暴力微電影競賽活動實施計畫

  • 依據: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度友善校園計畫。
  • 桃園市11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性別平等教育工作。
  • 目的:
  • 推動性別平等的正確觀念,破除性別刻板印象(包括對性傾向不同者的誤解),建立無性別歧視的教育環境。
  • 積極宣導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法規,建立和諧、安全的生活環境。
  • 引導學生尊重多元性別,愛惜自己、尊重他人的身體自主權,並以適當的態度與異性相處、交往。
  • 指導單位:教育部
  •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 承辦單位:桃園市立東興國民中學
  • 競賽辦法:
  • 組別:分為國小、國中及高中三組。
  • 初賽:由各校逕行辦理,並由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
  • 決賽:每校限報名乙隊參賽;由本市東興國中辦理。
  • 影片主題:
  • 議題一:杜絕性別暴力

        說明:校園中,同學們避免使用不雅的言語嘲笑他人,甚至出現性騷擾的言語和動作。同學間相處應互相尊重及友 

                   愛,杜絕霸凌事件及性別歧視事件的發生。

  • 議題二:尊重身體界線

         說明:「身體的界線」指的是每個人能夠忍受別人碰觸的限度,瞭解自己及他人的身體的界限有所不同,擁有正確的 

                    性態度,並學習彼此尊重。

  • 議題三:網路交友及網路安全

          說明:近年來虛擬的網路世界助長了網路犯罪盛行,有不少青少年因過於沉迷而離家出走遭遇性侵害,或因網路遭受

                     到性騷擾、性霸凌,網路世界五光十色,應該要懂得自我保護的方法,學習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以避免類似

                     的情況發生。

  • 議題四:拒絕約會暴力

          說明:由於性別上的差異,彼此間的互動往往會產生大小不一的暴力事件。探討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暴力事件?以及若

                     是遇到類似的暴力事件應該如何因應及防範;「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的倡導,就是強

                     調性主動的一方有責任確認對方在「完全清醒」的狀態下「同意」性行為,而不是用「沒有說不就等於願意」

                     的模糊態度侵犯他人。同時,only YES means YES也是鼓勵「溝通透明化」,避免「性同意」成為性侵害事

                     件能否成立的爭議點,也能降低對性行為雙方造成傷害的可能。

  • 議題五:尊重多元性別

          說明︰在這多元的社會中,學習尊重性別特質少數的人,給予不同性取向的人尊重及認同,營造友善空間。

  • 議題六:遠離網路色情

          說明:網路及手機APP直播盛行,各學生容易接觸使用,應該要懂得自我保護的方法。

          ※所有劇本可配合上述六大議題,尋找相關新聞事件以進行改編創作。唯所有事件相關人事物,不可引用真實姓名、

             詳細地點日期,作品內容請勿抄襲。

  • 收件截止日期︰113年12月27日(五)(以郵戳為憑)
  • 評選地點:桃園市立東興國中
  • 報名時間:113年10月9日(三)起至113年10月25日(五)止,請先至比賽網站(dsjhs.tyc.edu.tw)登錄參賽相關人員資料。
  • 報名方式:

(一)報名表:(如附件一)

  1. 請上比賽網站(dsjhs.tyc.edu.tw)登錄參賽相關人員資料(帳密預設為貴校的代碼,登入後再行修改)。
  2. 登錄完畢,報名表列印核章後,連同以下資料請寄至:320048桃園市中壢區廣州路25號 東興國中資料組收。

(二)報名資料︰

  1. 影片上傳(預告片及正片)
  2. 報名表(核章版)
  3.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如附件)
  4. 肖像授權同意書(如附件)
  5. 參賽隊伍補助款統一收據及黏貼憑證正本

       以上資料,於113年12月27日(五)前郵寄(郵戳為憑)至「320048桃園市中壢區廣州路25號 東興國中輔導室資料組  

               收」,並於送件作品包裝外標明參加「113年度反性/別暴力微電影徵稿活動」,逾期概不受理。

  • 作品規格:
  • 影片:
  1. 本片:影片長度以6-10分鐘為限(含片頭及片尾),不足及逾時部分將酌予扣分。解析度為1920×1080之影片格式(檔案類型為mp4)。
  2. 預告影片:另請剪輯一分鐘內之精彩片段內容。將於收件截止後,預先公布於比賽網站。
  3. 影片字幕:影片若有對白或旁白,須附上字幕。
  4. 檔名為「學校名稱-作品名稱」(範例:桃園市立東興國中-現代灰姑娘、桃園市立東興國中-現代灰姑娘-預告影片)。
  • 音樂素材:
  1. 自行創作。
  2. 選用以「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 授權之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3. 其它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請勿非法使用有版權的音樂。
  • 評審方式:
  •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評審之。
  • 由評審委員就教育性,以及創意、表演、主題性……等項目評分。評分標準如下:

評分項目

說        明

配分

教育性

1.  能引發學生尋找親密關係中面對衝突、解決歧異的方法。

2.  反思性別溝通之議題及性別角色社會化之歷程。

30%

創造性

構想獨特、活潑、新穎有創意…等。

20%

表演默契

演員之合作默契、演出之流暢性…等。

20%

主題性

劇情內容符合主題及方向性

20%

技術性

拍攝技巧、剪接流暢性、字幕設計、特效表現、 背景音樂、音效旁白等

10%

  • 比賽規定事項:
    • 影片需為真人演出,不得以動畫拍攝。影片長度含片頭及片尾6-10分鐘,不足或逾時將酌予扣分。(30秒扣總平均一分,不足30秒,以30秒計,60秒扣兩分,採累計式。)
    • 得獎作品,須同意提供錄製影片,以及置放於競賽網站,做為宣導教育之用。請參賽隊伍於報名時,一併填寫同意書。
    • 每隊參賽學生至多16人。
    • 參賽者須填寫報名相關資料,並詳閱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 參賽之作品須符合電影、電視分級制度之「普遍級」。
    • 參賽之作品應具原創性,須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作品(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參賽作品之作者應擔保本作品內容合法和有效存在,未侵害或抄襲他人之著作,且未曾以任何方式出版或發行。若作品經檢舉或告發涉及第三人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權利之侵害屬實者,除取消其參賽資格或撤銷其得獎資格及獎狀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 參賽者需簽署「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配合提供得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報導之用。
    • 參賽作品請自行留存原檔備用,投稿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概不退件。另為擴大推廣功效,參與本活動之所有投稿作品均同意將作品著作權轉交主辦單位使用於影音及平面宣導、公開展覽或其他用途權利。主辦單位對於投稿作品之著作權享有無償使用權,得公開播放、公開推廣、重製、編輯之權利,作宣導反性/暴力等觀念之素材,不另提供經費。主辦單位並得視需要請投稿者配合修改作品。
    •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毀損,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 本次活動無頒獎典禮,獲獎獎狀將寄發至各校。
    • 主辦單位保留變更活動內容細節及解釋之權利,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公告為主。
  • 經費核銷
  • 開立統一收據(收據上請附註貴校公庫資料):收據內容請註明:桃園市113年度反性/別暴力微電影競賽補助款」,金額:新臺幣6,000元,繳款人「桃園市立東興國民中學」。
  • 補助款使用在微電影拍攝相關皆可,例:道具製作、服裝費、誤餐費、競賽物品租借、外聘及內聘師資鐘點(影片剪輯及拍攝教學、戲劇相關事項教學)、…等等比賽相關支出。
  • 核完章後的黏貼憑證正本:購買物品收據或發票抬頭及統編都是貴校,經核銷手續後(粘貼憑證核校內章完畢),於113年12月27日(五)連同參賽作品等所有報名資料,一併寄至東興國中輔導室資料組收。(請自行影印留存,以便日後經費撥入貴校公庫後,方能動支相關款項。)
  • 結果公告:
  • 114年2月21日前於競賽網站公告獲獎名單。
  • 獲獎資料以郵寄方式寄發到各校。
  • 獎勵方式:由參賽作品中擇優予以獎勵,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分組評選,其名次如下:
    • 每組第一名,每校獲獎狀一紙,每位學生獲獎狀一紙,每位指導老師獲嘉獎一次,獲獎隊伍可得1萬元禮券。
    • 每組第二名,每校獲獎狀一紙,每位學生獲獎狀一紙,每位指導老師獲嘉獎一次,獲獎隊伍可得6,000元禮券。
    • 每組第三名,每校獲獎狀一紙,每位學生獲獎狀一紙,每位指導老師獲獎狀一紙,獲獎隊伍可得3,000元禮券。
    • 每組佳作若干名,每校獲獎狀一紙,每位指導老師獲獎狀一紙。
    • 主辦單位有權視參加作品表現與評審結果,名次以「從缺」、「不足額入選」或「增加得獎名額」等辦理。
    • 若獲獎指導老師非公教人員(請各校於報名時即註明),則頒獎狀乙紙。
  • 活動經費: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桃園市教育局補助經費下支應。
  • 本活動相關承辦人員於活動結束後,由承辦學校依相關規定給予敘獎鼓勵。
  • 本計畫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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